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纠风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四个全面”为统领,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纠、评、建”并举,以评促纠,以纠促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
(一)实现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全省卫生计生行业日常工作之中。加强常规巡查和日常督查,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二)加大“四风”问题查处通报力度。创新社会监督方式,扩宽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和新闻媒体,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和通报。
(三)建立纠正“四风”工作报送制度。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工作统计台账,实行纠正“四风”工作报送制度,每季度按时报送纠正“四风”工作进展情况。
二、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
(一)继续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按照省政府要求,深化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巩固问责年活动成果。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二)扩大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把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控、卫生计生监督、行政审批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持续纠正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中存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的问题,树立卫生计生行业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以专项治理为抓手,结合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亮出形象正党风、医德建设争先锋”活动,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计生重点领域纠风治理力度
(一)深入持续贯彻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深入贯彻落实“九不准”,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省管高校和医院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分管[2016]1435号),适时对医药购销、医用耗材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接受捐赠资助,严禁借机开展定向招标、定向采购医用试剂耗材。支持正规学术交流活动,严禁借参加学术交流讨论之名,行实地考察之实,变相旅游,变相受贿。
(二)加大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继续加大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包括收受回扣、有偿转诊、虚假宣传等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发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监管惩戒作用,对医疗机构和有关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监管;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统一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
(三)进一步深化“三合理一规范”专项活动。继续开展“三合理一规范”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对在检查中连续多次发现且未进行实质整改的,实行问题整改约谈和通报制度。持续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服务规范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
(四)切实落实临床用药“双十”管理制度。适时抽查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双十”排名通报、奖惩落实情况,实行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双十”排名统计、药品使用合理性分析报告定期上报备案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五)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治理工作。按照“谁准入谁监管”的原则,把行业作风建设延伸到民营医院。采取经常性监督与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推动民营医院的行风建设。加强依法执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以及运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医疗市场的行为,逐步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塑造民营医院行风新气象。
(六)加强对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纠正生育服务证登记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落实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建立健全行业纠风工作组织体系
(一)健全卫生计生行业纠风工作组织体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健全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县(市、区)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二级医疗机构,均要建立纠风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要配置专职人员,按照行风评议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做到“四有三到位”。
(二)建立行风问题线索通报和联防联控机制。各级卫生计生纠风工作部门要及时对口上报行风问题及有关案件线索,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举一反三。充分发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省级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及时通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实现监管信息互通,研究治理对策,纠正医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对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进行实地调研和情况总结分析上报。
(三)加强行业内部纠风督导检查。按照卫生计生纠风工作职责,做好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促进纠风检查常态化。加强自查自纠,适时抽查暗访,督导系统内各地各单位开展行业纠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五、完善卫生计生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动全省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实质内容、实质意义,主要体现在帮扶困难患者、贴心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深化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做好2017-2018年度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以创建“群众满意医院”为政策导向,把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医院行风评议工作,作为推动卫生计生行风建设的有效载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推进医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完善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针对存在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着力从机制和制度层面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回应社会对卫生计生行风情况的关切和群众诉求。着重于“建”,从思想道德机制、管理机制、制约机制入手,推进建立卫生计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改进为民服务意识。
六、弘扬卫生计生行业新风尚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业发展、职业教育中,弘扬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开展以爱岗敬业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廉洁自律职业道德教育。
(二)开展创建优良行风系列活动。亮出形象正党风,医德建设争先锋,充分调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主动参与行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提倡以德润医,开展“群众满意医院”“群众满意医生”“群众满意护士”等文明创建活动。
(三)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现代信息网络多媒体手段,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行风建设宣传。创新舆论引导方式,发掘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激励作用,持续释放行业正能量。以新风正气引领行风建设方向,完善医疗卫生计生精神文明创建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