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卫生计生委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育权益,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我委已将“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省直医疗机构除外)设置及执业许可”全部下放;及时停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事项的受理工作;按照医疗机构的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审批,下放部分“医疗广告审查”项目;及时呈请省政府批准同意卫生计生部门增加“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行政审批事项;按程序及时将“人体器官移植医师资格认定”由其他职权类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类事项;为自由贸易区充分放权,将省级14项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给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直接办理。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社会公布,及时在网站上对“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等事项名称进行修改;按照《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及时对我委权力清单进行梳理,依法缩减2项行政处罚职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过程中,无清单之外“乱用权”现象、无变相行使职权现象、无不按照权责清单规定内容行使职权现象。对于取消、下放的事项,无自行给予过渡期、暂缓执行或变相继续审批的情况,无明放暗不放的现象。对于承接的事项,科学制定办理程序,实现顺利承接。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积极实施涉企信息归集。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细则),建立抽查系统(平台)。全年共抽查单位15428家,总体完成率92.09%,完结率99.26%,圆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
(四)积极推进政务诚信。成立了省卫生计生委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我委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行了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了《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守信践诺、失信惩戒;配合省发改委按时完成了我委信用目录的编制和公示工作,并及时向“信用河南”网站推送信息。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建立健全决策制度。按照《中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议事规则》《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工作规则》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二)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成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就重大涉法事项、复议诉讼、重大合同项目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和报备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指南》,将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网上报备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必经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一步规范,文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我委起草,提交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前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合法性审查文件44份,其中规范性文件16份。
(二)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涉及卫生计生的3件政府规章、23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组织机关各处室对2013年原省卫生厅、原省人口计生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2013年10月1日以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81件,其中继续有效195件,拟修订16件,拟废止68件,清理结果通过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明确年度工作重点。把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及执法标兵等确定为2017年度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重点,明确相关工作时间节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及执法标兵培育。选取洛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新郑市卫生计生委等12家卫生计生机构作为2017年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经过督导检查、评估验收,新郑市卫生计生委成效显著,被推荐作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备选单位。同时,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培育活动,鼓励各地市先行先试。目前,全省已有12家卫生计生机构被确定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三)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发了卫生计生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示范文本及其使用说明,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计生行政指导工作。开展行政指导案卷评查,经过各地自查、自评、自选、申报,各地共报送34份案卷、31份案例,经过集中评查,评选出优秀案卷7个、优秀案例9个,进行了通报表扬。
(四)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制发《河南省卫生计生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及其使用说明》,网站公布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成立了省卫生计生委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调解工作兼职调解员、法律顾问的职责分工;指导全省卫生计生委和卫生计生监督局(所)设置行政调解室,并将行政调解流程图上墙、上网。
(五)以“互联网+行政执法”为抓手,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卫生计生系统统一购置并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实现执法信息同步上传,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全面使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应用平台,初步实现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管理、分析、服务、监督、处罚、公示一体化;部门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和网上便民服务厅,公开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方便群众网上查询、网上办理;通过卫生计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动态发布,实现“互联网+行政执法”的快速增效。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对2017年度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安排部署,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培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健全行政执法规范等确定为年度工作重点,明确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印发了《2017年河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补充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了现行有效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了需要制定和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人员草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整合原卫生和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相关制度,对涉及36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的100多项处罚条款进行细化分级,制发了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制度,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执行。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及时转发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在全省卫生计生部门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荐活动。2016年度向省政府法制办推荐的2卷行政处罚案卷、2017年度推荐的2卷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对2016年度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卷“千案评比推精品”评审情况进行通报,共评选出精品案卷30份,优秀案卷70份,其中2份案卷被国家卫生计生委评选为精品指导案例。组织编写《河南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析汇编(2016)》,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交流执法经验。
(五)加强行政执法责任监督。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获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许可案件等进行法制审核;按照要求,7月底、12月底前分别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告上半年及全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情况。
(六)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2017年选取郑州市、新乡市、济源市卫生计生委作为首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对象。经过督导检查,推选郑州市卫生计生委作为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参评单位。
(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连续5年实施卫生监督人才培养“533”行动计划,涌现出一大批业务骨干和执法标兵。2017年正式启动实施卫生监督人才培养“613”行动计划,建立全省卫生计生监督青年后备人才库和专家领军人才库,培训各级各类卫生计生监督管理干部、监督员2000余名。联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第五届卫生计生技能竞赛,产生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执法监督技术标兵20名。
六、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行政复议与应诉委员会,由委主任、副主任等委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在委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委法制处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综合协调工作,配备了专门人员。
(二)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要求,各处室依照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相互协同配合,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复议案件分析报告和统计报表。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活动和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尊重并自觉履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制度。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全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任领导干部政策法规培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组织开展《民法总则》、《中医药法》专题讲座等多种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及法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省法学会联合开展健康中原法先行—法律服务进医院系列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组织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月活动、基本药物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宣传月活动、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宪法为核心,以卫生计生法规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河南日报、新华网等报纸、网站以及媒介上及时报道河南卫生计生法治工作动态。在医药卫生报开辟“卫生监督”专版,全面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报道卫生监督执法动态;开设《每周说法》栏目,每期选取一例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传播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构建具有卫生计生系统鲜明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常态化监督机制建设。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制定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规范、举报投诉案件督办反馈工作制度等,规范投诉举报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及时登记受理投诉举报事项。
(二)加强政府部门内部流程控制。编制《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手册》,从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对单位内部控制进行管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内部控制报告。
(三)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成立了以委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加强专项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任务,对存在问题严格进行问责。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继续做好医疗卫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公开等。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法做好部门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及清理结果主动公开力度,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二)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加强政策解读,引导群众认知,助力政策推进。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及回应机制,加强日常舆情监测,针对重要舆情,及时召开研判和协调会议,研究应对处置措施;针对卫生计生社会热点问题,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发布、委官方网站刊发稿件、媒体采访报道等方式正面回应。联合“大河网舆情研究院”编辑《每日网络舆情》,对所监测到的负面舆情进行科学研判、专业指导。
(三)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调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形成了委领导亲自抓,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对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研究制订了《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稳步实施。
十、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法治建设落实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调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处室具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制机构建设,充实了工作人员。
(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领导。印发了《河南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委党组先后两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召开了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法制重点工作。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中学法工作,印发《河南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集中学法计划》,对委厅级领导、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集中学法的内容和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全年组织编印学习资料4期,开展4次集中学法活动、举办3场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部署和报告制度。印发《河南省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国家《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3月底前分别向省政府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报告了上一年度我委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印发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主体、内容、标准及申报条件和程序,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经过各地市申报、省卫生计生委督导验收、择优推荐,新乡市卫生计生委通过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被省政府授予“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六)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及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内部依法行政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反馈和通报。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及时组织召开了委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核实整改工作,对存在问题狠抓责任落实,整改报告及有关材料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省卫生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地方性卫生计生法规规章内容滞后,不适合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需要修订完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干部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继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正确实施卫生计生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育权益,为“法治河南”和“健康中原”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8年3月21日